民建开封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

首页>>走进民建>>民建文件 2017-12-19 03:11:40 6385
民建开封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
 
一、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: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;组织和推动本支部会员学习政治、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;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并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;代表支部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;关心支部会员的工作和生活;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联系群众、协调关系,积极反映社情民意;吸收会员、收缴会费。
二、支部委员会要定时召开会议,组织活动、支部会员要按时参加,不得无故缺席,支部活动应做好记录;需要贯彻落实的问题,要有专人负责。
三、支部委员会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。既要有明确的分工,又要团结协作,互通情况、互相尊重,在重要问题上做到统一思想,统一行动,充分发挥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。
四、支部委员会应加强与会员单位组织的联系,及时了解会员工作情况,教育会员自觉接受中共组织领导,争取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。
五、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,做好年终总结。支部委员会的每次活动都要事先做好准备,并将活动情况向市委汇报。
六、支部委员会要积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统战理论,加强会章、会史学习,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。
七、支部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要带头遵守会的各项制度,做会员的表率。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办事效率。同时要积极引导会员加强学习,提高支部的整体素质。
八、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密切同会员的联系,掌握会员思想动态,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,增加组织的凝聚力。对因年老体弱或因公出差不能经常参加组织活动的会员,应有专人负责联系,对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活动的会员,要进行引导、批评、教育,并上报上级组织。
九、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会的同志,要指定专人同他们谈话,让其学习会章、会史,向他们介绍会情,增加他们对会的了解和认识,积极培养,慎重考察,按程序上报。
十、按时收缴会费,会费由支部委员会管理使用,开支应本着节俭原则。开支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后登记入帐,定期公开会费的使用情况。
十一、支部委员会要重视调查研究工作,每年应选1-2个社会热点、难点课题进行调研,调研结束后应及时写出调研报告,报市委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