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工作人员职责

首页>>走进民建>>民建文件 2017-12-19 03:13:10 8754
机关工作人员职责
 
一、协助市委会领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落实上级领导和主委会、市委会的各项指示、决议。
二、协助市委会领导做好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,抓好学习和组织各种活动。
三、掌握各支部委员会工作动态,综合协调各支部委员会工作,上传下达,及时向市委会领导反馈有关情况。
四、负责市委机关的文件、综合性材料及各种会议材料的组织、拟制、打印、分发工作。
五、负责公文、信函、机要文件、内部资料的收发登记、催办、责办工作。
六、负责市委机关印章的使用管理、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七、承担会的各种会议的宣传报道和后勤服务工作。
八、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来往客人的接待安排事宜。
九、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工作。